如何在香港更改姓名
概述
本篇是在香港通過改名契更改您的姓名(或子女姓名)的分步指南。
第一步:獲取正確的文件
在香港人事登記處,合法更改姓名的最常見文件是“改名契”。改名契是約束個人表達主動意圖的法律文件,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用一個新名字。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於如何獲得改名契.的信息,請點擊這裡。
在申請更名時,人事登記處也可能會接受其他文件(例如結婚證、外國護照),因情況而異。
***請注意,只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持有人才能直接在香港更改姓名,且無需先在原籍國更改姓名。
第二步:填寫ROP73表格
第三步:提交申請表至人事登記辦公室
電子郵件:您可以發送電子郵件至 [email protected],並附上申請表及證明文件的電子 (PDF) 副本。
郵寄:您可以將您的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人事登記總務和統計組,地址如下:
人事登記總務及統計組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
入境事務大樓十二樓
親自:您可以親自前往鄰近的人事登記處 (ROP) 提交申請表和證明文件。您可以在此查找所有人事登記處辦公室的地址。
親自提交申請表的主要優勢是相關人員將當日處理您的申請。
最後一步:面試
如果您的申請表和證明文件已被接受,人事登記辦公室將聯繫您,並安排您前往其中一間人事登記辦公室進行面談。面談期間,您必備攜帶證明文件原件。在申請獲批後,您需要申請一張新身份證,並支付港幣 460元的更換費用。
同時,還將為您的新身份證拍攝一張新照片。
其他申請步驟:更新香港護照上的姓名
其他申請步驟:外國護照持有人
外國公民應牢記,外國政府通常要求改名契需在公證人的現場證明下進行更名並加註。
香港司法機構在高等法院提供加註服務,每份加註文件收費港幣 125 元。文件加註通常需要兩個工作日。申請程序的詳細信息可通過其網站查閱。
其他問題
如果此處未能解答您的所有問題或您希望安排預約,請致電 +852 2176 4777,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email protected] 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