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香港更改名字?

概述

本文概括描述如何通過改名契為您﹙或您的子女﹚更改名字。

第一步:獲取正確的文件

在香港人事登記處,合法更改姓名的最常見文件是「改名契」。改名契是約束個人表達主動意圖的法律文件,當您打算更改名字,您需要一份改名契方可完成整個程序。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於如何獲得改名契的資訊,請點擊這裡。

申請更名時,人事登記處也可能會接受其他文件﹙例如結婚證書、外國護照﹚。

***請注意:只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持有人方可直接在香港提交申請,而無需預先在原籍國更改其姓名。

第二步:填寫ROP73表格

若要更改香港身份證上的登記姓名,您必須填寫並提交 ROP73 ﹙《更改香港身份證登記資料申請》﹚表格。


您可以直接從香港入境事務處網站下載 ROP73 表格﹙下載PDF﹚。

第三步:提交申請表至人事登記辦公室

電子郵件:您可以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並附上申請表及證明文件的電子 (PDF) 副本。

郵寄:您可以將您的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人事登記總務和統計組,地址如下: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
入境事務大樓十二樓
人事登記總務及統計組

親身遞交:您可以親自前往鄰近的人事登記處 (ROP) 提交申請表和證明文件。

親自提交申請表的主要優勢是相關人員將當日處理您的申請。

最後一步:面談

如果您的申請表和證明文件已被接受,人事登記辦公室將安排您前往其中一間人事登記辦公室進行面談。面談期間,您必備攜帶證明文件正本。在申請獲批後,職員會為您拍照以便用於新身份證上。辦理身分證的費用為港幣460元

其他申請步驟:更新香港護照上的姓名

在獲取更名的新身份證後,您應填寫並向入境事務處提交 ID854﹙《更改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表格,以申請更新特區護照上的姓名 。


您可以直接從香港入境事務處網站下載ID854 電子表格 ﹙下載PDF﹚。

其他申請步驟:外國護照持有人

外國公民應牢記,外國政府通常要求改名契需要於公證人在場證明下進行並為文件加簽。

香港司法機構在高等法院提供加簽服務,每份文件收費為港幣125元、文件加簽通常需要兩個工作天。申請程序的詳細資訊可通過其網站查閱。

其他問題

如果此處未能解答閣下的問題或您希望安排預約,請致電 +852 2176 4777,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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