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契約

什麼是《監護契約》?

《監護契約》是一份法律文件。允許未成年人﹙17 歲或以下﹚的父母或現任監護人提前指定家庭成員和朋友、或任何其他人在其死亡後,成為子女的法定監護人。

任命臨時監護人

臨時監護人被委託臨時照顧未成年人,直至該未成年人得到由父母指定之永久監護人的監護為止。

在港外籍人士通常會委派本地朋友作為其子女的臨時監護人,直至受委託之監護人抵港。如果法定監護人不在香港而未有任命臨時監護人,其子女將受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監管。

涉及的時間和費用

《監護契約》可於同一天準備、執行和見證,收費為每份港幣800元。如閣下還有其他問題或希望安排預約,請致電 +852 2176 4777 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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